根据《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兼课教师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兼职(兼课)教师管理办法》,教师试讲结论已出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,走《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兼课教师 申请表》和《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兼职(兼课)教师登记表》签字流程。签完字后,教学单位、组织人事处和教务处各保存一份。
教务处
2021年7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