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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给予邹**、赵*、陈*等3位学生退学 处理决定的公告
作者: 日期:2025-07-11 文章来源:

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,确保在籍学生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,智能制造与汽车工程学院**、赵*2位学生因休学期满未复学,中国酒业学院陈*未经批准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,违反了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学校《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“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,学校可予退学处理:(二)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;(四)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”,以及学校《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第三十五条学生休学期满,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者,作退学处理第三十七条“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,应予退学:(四)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”。

2025年第16期院长办公会审议研究决定,对邹**、赵*、陈*3位学生作退学处理,现予以公告。

如本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,可在接到学校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,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申诉不予受理。

联系电话:0830-3152237

附件:公告退学学生名单


泸州职业技术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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